「版權」最初是英美法系的譯文,而「著作權」是大陸法系的譯文,兩名詞通用。另可理解為「著作權」是法律用語,「版權」是民間對「著作權」的通說。在我國的著作權法,並無「版權」一語。但我國現行法令有些規定提到版權,這些「版權」用語,應都是指「著作權」而言。我國實務上,認為「版權」概念,在社會通念應解釋為「著作權」的意思。
「版權」最初是英美法系的譯文,而「著作權」是大陸法系的譯文,兩名詞通用。另可理解為「著作權」是法律用語,「版權」是民間對「著作權」的通說。在我國的著作權法,並無「版權」一語。但我國現行法令有些規定提到版權,這些「版權」用語,應都是指「著作權」而言。我國實務上,認為「版權」概念,在社會通念應解釋為「著作權」的意思。